最近有弟兄姐妹问肖兰,说他们在读经时发现圣经中记载了不少人物都知道自己得罪了神,甚至他们公开承认说:“我得罪耶和华了!”但为什么这些人中只有一部分是真正悔改,而还有一些人不仅没有悔改,而且明知故犯,最终被神遗弃了呢?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是的,翻开圣经我们看到,大卫知道自己得罪了耶和华,他悔改了;浪子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得罪了天又得罪了父亲,他也悔改了;可是扫罗、亚干、巴兰,甚至埃及法老、犹大也知道自己得罪了神,却没有悔改。虽然都知道自己犯了罪,但为什么这两类人的反应却如此不同呢?
一位作家曾说,自然的懊悔和神影响下的悔改是有极大差别的。人有时会懊悔、认错,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可是这种情感上的悔改不能持久,过后人又会回到往日的错误行径中去。是的,人会受良心的责备,也会在面对恶劣的后果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但要真正悔改,愿意回转到神的身边,恳求神的赦免与恩典,还需要圣灵在人心中的作为。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就多次强调,我们的得救全在于神的恩典,是神的拣选,让我们成为了与以往不一样的人。这个教导是需要我们切记在心的。今天,我们要藉着对《哥林多前书》1:26-2:5的学习,继续来看神藉着圣灵所赐给我们这个极大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