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3:3-18
3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4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5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6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7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8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9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10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11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12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13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14满口是咒骂苦毒。15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16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17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18他们眼中不怕神。”
亲爱的弟兄姐妹平安,我是施玮传道,很高兴有机会在空中和您一起考察罗马书。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要开始查考罗马书的第三章,这一章主要是在讲上帝的义与人的称义,现在我们先来看罗马书三章总体在说些什么。
第一,从神的角度来看上帝的义与审判。这是基督的救恩与人称义的关系——基督的救恩使人可以因着信而有称义的可能,这就是救赎。第二,从人的角度来看“没有一个义人”。世上没有一个义人,并且人行律法也不能称义。就神的角度来说,基督的救赎已经解决了人称义的问题;那从人的角度又如何看称义呢?
总合地说,第三章就是谈到上帝的义与人的称义——因信称义,从而坚固律法。这是罗马书第三章的一个概括。下面我们一句句来看经文。
罪与审判
我们先来看罪与审判。前面我们讲到了上帝的自启、律法及审判。比如说,在1章18节说到(这是针对所有人的):神的愤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那从知律法的角度,是第2章5-6节: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愤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接下来,罪与审判的总结就在第三章。第3章4节说: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这是神对罪与审判的一个总结。一方面,人的罪使得神来责备我们,而祂正是在责备我们的时候显为公义,在救赎我们的时候显为爱。所以在上帝这里,公义和爱是平衡的。
当祂被人议论、被人说“上天没有公平!上帝没有公义!”的时候,其实神也说过:“你可以来和我辩论。”祂曾对约伯这样说过。事实上,只要人愿意来到神面前和祂辩论,神的公义都会得胜,因为祂可以让你真的看到祂是公义的,而我们人是不义的。
今天,我们来看3章3-6节:……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这四句经文特别提到了上帝的义与审判。
一方面他说,不信上帝的人,难道在他们身上,上帝的义、上帝的信实就不存在吗?其实都不是。我们不信,就只是避而不见、掩耳盗铃;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在人心中的。所以人的良心才会渐渐泯灭,或在世俗之中故意不看自己的良心,不面对这个公义。所以这里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
“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人因着不信与不义,所以就当承担自己罪的结果。罪的代价、罪的结果,其实就是死。这里的死并不仅仅是肉身的死,更重要的是灵里与神的隔绝。因此,人因着罪不信神,也不相信祂的救赎,并且我们又活在不义、自我为中心之中,这其实就产生了各样的不义。这一切都使得我们与圣洁、公义的神彼此隔绝。这个时候,我们就只能自己承担罪的结果。
我们要想不承担自己罪的代价,就必须披戴耶稣基督,藏在耶稣基督里面。这样,祂的救赎,祂的替死才成为我们的避难所。所以无论是信还是不信,人唯一可以逃避神的审判、或说唯一可以在神面前存活的方式,就是躲在上帝儿子的宝血之中,躲在祂的救赎里面。
因此,耶稣基督的救赎就如同方舟,就是将神将来的审判比喻成过去的方舟。过去洪水时代的挪亚和方舟,就成为末世审判的一个预表——只有躲在方舟里面的,躲在神的应许里面的,躲在神安排的救赎方式里面的,才能够不被洪水吞没。当洪水到来的时候,凡是不按照神的方式进入方舟的,在外面的,不管人看你是好人还是坏人,不管你犯的罪是大还是小,因为你在神面前都是归为不义,所以都会灭绝。不像我们今天所想的,灭绝犯罪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还是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中国人也有一句话叫五十步笑百步:同样都是悖逆,同样都是有罪,同样都是不义,只是表现出来的方式不同或程度不同。在圣洁完全的神面前,无论程度如何,都是罪,都是污秽、不义。
因此,我们唯一的方法,不是自己从悖逆一百改到悖逆五十,从一个坏人改到一个相对好的人,不是这样的人类的修行方式。我们需要遵守上帝这位审判的主,同时也是救赎的主给我们的救赎方式——躲进祂的方舟里面。躲进祂的方舟,代表着我们第一,相信祂;第二,承认自己有罪;第三,愿意用祂的方式来得到拯救,这就是信。
保罗在这里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断乎不是!所以当我们说老天不公的时候,我们回头想一下自己,究竟我们说的不公是什么意思?往往我们说的不公,就是我们究竟坏没坏到这个程度?我们拿自己跟别的罪人相比较,而不是在神面前来看自己究竟能不能够站立得住。
其实作为普通人,你根据自己的良心从各个方面看,也能看见自己不是圣洁的,不是公义的。因此,我们理当承担自己的不义。如果说神是按照人的判断来评判我们的话,那祂就不能审判这世界。神之所以能审判世界,因为祂创造了世界,这个世界理当按照神定的律法来进行审判。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下面我们来看什么是“没有一个义人。”3章9-12节写道:……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这四节经文反反复复地说明一点,就是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因此,我们在神面前没有什么可以自夸的。我们也没有人可以觉得自己是追求神的,是追求义、明白义的,是走正路的。如果你觉得你是义人,是明白的,是寻求神的,是走在正路上的,是行善的,这才是在神面前真正的骄傲与无知——你没有看见,与神的义相比,世上没有义人;与神要我们明白的相比,我们没有一个真正寻求神的。因为我们寻求的,常常都是我们心中的神,我们的偶像:物质偶像、精神偶像,甚至是我们的宗教偶像。要想寻求明白神,我们就要在圣灵的带领下,按照神的话语,在圣经中来明白神,寻求神,谦卑俯伏让神来带领我们认识祂。
因此,这里我们也要看到“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当我们以为自己是义人,以为自己明白神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偏离正路。偏离正路以后,无论我们跑得多快,马的力有多大,都变为无用——如果我们不能为神所用,其实我们的生命就是一个无用的生命,当然也就不是义人,因为义人的概念含有正确的意思,含有按照正确的方式存活的意思。也就是说,我们作为一个人,神造我们的目的被完全地释放出来,并且达到目的,这叫有用。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当人不能按神的善来行事的时候,我们都是按照自己所定的善来行事。这个善本身也是一种罪,是我们判定的善恶标准,不是上帝判定的善恶标准。所以往往对自己是善的,可能对别人就是恶。因此在这里我们再三地看见,神告诉我们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义人,都是罪人,都要来寻求神,并且都要来按照神的义、按照神的标准来行事。
所以17-18节就有一个总结: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当一个人不认为自己是有罪恶的,不来寻求神、求神使用自己的生命,仍按照自己的善恶标准行事的时候,他的生命的道路就不可能平安。并且因为眼中不怕神,因此也不会俯伏下来得着神的救赎。这就是没有一个义人的意思。
好,今天我们就先查考到这里。我们下星期继续查考罗马书的第三章。
我们一起祷告:
亲爱的阿爸天父,何等感谢你!你让我们看见我们实在是需要你的救赎,不是称义的那一刻,而是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我们都要来到你的面前,俯伏在你的面前,对你说:“主啊!我不知道你。愿你来让我更多地认识你,愿你来成为我生命的主,带领我来跟随你,更愿你来使用我的生命,让我的生命有价值。亲爱的恩主,只有你在我们里面,只有我们的脚走在你的道路中,那才是平安的道路。愿你成为我们生命中唯一的主,也愿你成为我们生命中真正的良人,真正的兄长,我们的代祷者,我们的一切。你是我们心中的满足,你是我们平安的确保,你更是我们永生的中保。愿你不按我们的罪来审判我们,而按你的恩典来遮盖我们。主,谢谢您!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