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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盛的生命】罗马书 (25):律法到底是祝福还是咒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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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丰盛的生命】罗马书 (25):律法到底是祝福还是咒诅?
讲 : 施玮传道 | 编 : 恩典/肖容
31 Mar 2020

亲爱的弟兄姐妹,很高兴又与您一同在空中查考神的话语。今天,我们要查考的经文是罗马书77-13节。首先我们来把这段经文读一下。

【罗马书】7:7-13

7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8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9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10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11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12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13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读这段经文的时候,我们发现这是保罗常用的文体你可能会觉得读起来非常绕其实是翻译的原因。保罗的文字在希腊语里是有很多重句,结构非常严谨。我们今天虽然只能藉着中文来理解,但我们努力捋清文句表达的关系。

律法、罪和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首先,这一段在说什么呢?说的是律法、罪和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首先他说:这样,我们可以说什么呢……这是我们上星期讲的罪和人之间的关系,罪的定义。我们今天是以心灵的样式,在恩典中来服事神,而不是在律法之下,因着律法的审判、在仪文的旧样中服事神。接下来保罗就是在谈这个关系。

律法是罪吗?既然有了律法才使我们发现自己罪,而且也是因着律法才引动了人要去犯罪、要违背律法,那么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如果没有律法,我就不知道何为罪。

接着,保罗就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句话他说: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当没有律法说不可起贪心”这句话的时候,我们里面有没有觉得这是贪心呢?

其实当你看到别人东西好就贪心的时候,你的良心也是不安的,但文化和人性却给我们很多借口,就会觉得这是人之常情。甚至我们觉得社会的进步,其实就是靠着贪心;我们个人的进步,也是靠着争竞,就是我要比别人强,我要得到人家的东西。这种说法,这种所谓的文化、所谓的人之常情、所谓的人心的本能,其实都起源于罪,并且是罪欲和私欲的一个结合体。

为什么要有律法因为有了律法以后你就知道这是罪比方说当我贪恋别人东西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这叫贪心。如果没有律法,心里会很模糊,会觉得这是人的天然,不是罪。

接下来第8节: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什么叫罪是死的?就是在通常的时候,你不会觉得这些罪存在,虽然它存在你里面。今天,当你看见一样东西并贪恋它的时候,你发现自己有贪心,因为你知道律法。但是,在没有律法的时候,这样的想法没有出现或不是那么明显的时候,你是不是就没有罪呢?其实罪性都在你里面,因为我们以自我为中心地来判定事物。人不利己,天诛地灭这种心态本身就存在我们里面——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这就叫罪。

然而罪趁着机会”——趁着什么机会?就是一个事件或一句经文(就是诫命)显出来说不可贪心然后你突然就发现贪心”这个词进入你的心中,你看见了那些原本不被注意、似乎沉默不动的罪,全蠢蠢欲动、全活过来了。

这个看见”是好事还是坏事呢?表面上看,似乎是因为我读了律法,然后突然发现自己有很多罪了。但其实这些罪本来就在你里面,只是没有律法的光照,没有律法将它显明出来,你不以它为罪,你可能也不知道这些罪。

9节: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其实我们很多人在成为基督徒或者没有成为基督徒的时候,都会有这种想法——不信主或没读过圣经,我倒好了。甚至之前也有人对我说:妳最好别给我传福音。妳不传福音,我不知道福音,那我信神也没有罪,也不会被审判。妳现在跟我传了福音,我不信的话好像是我拒绝神了,我反而要被审判。”

人们会有这样的想法,由于不了解圣经因为圣经让我们看到,神的方式是:你若没有律法,就不在律法之下审判你,但会按照你里面的良心来审判你。良心里面,你仍然是知道这些罪的。虽然没有律法、没有圣经一句句写得清清楚楚地向你显明,但你良心里面也有。所以有一天按照你的良心来审判你的时候,你是不是做到良心平安?而这个平安是不是带着很多自我掩饰、自我遮蔽呢?

所以,如果你说我不知道福音就可以的话,其实这是不公平的,因为你虽然不知道福音,你仍然知道神,因为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每个人都知道。不知道福音的人,是按照你所做的和你所知道的,也就是你良心中所知道的是否相符。如果你达不到,它并不存在一个达到百分之百、百分之九十,还是百分之六十……只要你达不到完全,你就不能和完全的神在一起。当然,如何审判是由神定的。

我们今天知道福音,并且,在接受福音,每个基督徒都说自己是罪人。而与此同时,很多非基督徒不觉得自己是罪人。那是不是基督徒就比非基督徒更坏呢?有了这个信仰,或者说看了圣经的人,是不是他们里面有更多的罪呢?显然不是。

真正的原因当你见到光、被光照耀以后,你就看得见自己身上很多的污浊,也看周边的污浊。这时,你就会向神来求洁净,求神的赦免。同时,你会俯伏下来,不再自以为义,也不再自以为是。这时候,真正的救恩才能临到,因为只有知罪者、祈求者,才能得到赦免。所以这里并不是说没有律法可以好好地活着——这个活着也可以说是行尸走肉的活着,是不知罪的、以罪为无罪的那种活着”。

接下来9节后半部说: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这里的意思是,诫命(神的光)临到时,罪就活了看得见了;当我看见罪是活的,我就死了,因为罪的代价就是死;或者说我就愿意死了。”

耶稣基督在呼召我们的时候,也说deny yourself,否定那个原来的你,过去那个有罪的你,让他死,你则重新在主里面活过来。这就是律法和罪和人三者间的关系。

10-11节说: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这里我们看到,本来神的诫命是让人来遵行,使人可以不犯罪,可以活着。诫命的目的是使人能够活着因为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没有以神的话语、神的诫命为中心完全不能遵行诫命我们就像亚当夏娃一样以自我为中心,要像神要口腹的饱足、眼目的情欲,特别是骄傲得要像神一样,所以他们吃了分辨树善恶树上的果子因此就死了,就得罪了神死,就是与神隔开。我们现在也是这样。

神的诫命原本是想对亚当夏娃说:不要吃这个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你吃的时候就必定死。意思就是说,吃的时候,你就在罪中了。这个诫命是让他们活的,但是罪(就是自我为中心)却引诱他们悖逆神的诫命来吃这个果子。吃了,就死了,所以就是杀了我。亚当夏娃这个例子就很好解释这一段经文。

因此第12节说: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其实律法和诫命在这里是一样的。这里的律法指是摩西五经,也指神所设立的律法,并不是人间的法律。

13节: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打个比方,上帝讲的不可吃这个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个诫命是让人死吗?不是这个诫命是良善的,叫人不要吃,但罪却使人违背这个诫命去吃了。所以使人死的乃是罪,不是诫命。

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这里的意思是罪,就是我们要自我为中心,自己来判定、分辨善恶,自己来看神所说的话是对是错、是好是坏、对我有益没益……这一切都是罪。以自我为中心的罪是何等的恶,因为它竟然可以藉着神良善的诫命,来引动我们反抗神。

罪与我们似乎是同在的,你有时看见它,有时没看见它甚至你有时觉得以自我为中心的罪好像是最合理、最美善的,是最为我好的有时候在我们的文化中,觉得自我中心的分辨善恶是最值得骄傲的智慧,以为自我中心地分辨善恶是一种人类的智慧,甚至高于神的律法。这一切都是罪,是恶极了。

我们一起祷告:

亲爱的恩主,我们今天来读你的话语,发现我们真是常常活在罪中却不知。我们以为我们活着,其实我们已经死了。今天愿你的光临到我们,你的话要像光一样照在我们的脸上、心上,让我们看见自己的罪,让我们看见我们里面的罪是何等的活跃;让我们看见这种罪的文化、罪的土壤、罪的人性是如何像狮子吼叫一般在我们四周游行,也在我们里面游行。求你使我们可以因着这个“看见”,来到你面前,切切地求你的保守;来到你面前,感恩你的赦免。主,谢谢你!愿你保守我们远离罪,不受试探。谢谢主!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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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可以个人或小组一起讨论。欢迎留言分享):

1) 诫命的目的是使人能够存活,是上帝爱与恩典的表现。请试举一两个具体的例子说明这一点。

2) 生活中,我们常常没有能力实践神的诫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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