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弟兄姐妹,很高兴又与您一同在空中查考神的话语。今天,我们要查考的经文是罗马书7章7-13节。首先我们来把这段经文读一下。
【罗马书】7:7-13
7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8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9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10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11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12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13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读这段经文的时候,我们发现这是保罗常用的文体。你可能会觉得读起来非常绕,这其实是翻译的原因。保罗的文字在希腊语里是有很多重句,结构非常严谨。我们今天虽然只能藉着中文来理解,但我们要努力捋清文句表达的关系。
律法、罪和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首先,这一段在说什么呢?说的是律法、罪和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首先他说:这样,我们可以说什么呢……这是我们上星期讲的罪和人之间的关系,罪的定义。我们今天是以心灵的样式,在恩典中来服事神,而不是在律法之下,因着律法的审判、在仪文的旧样中服事神。接下来,保罗就是在谈这个关系。
律法是罪吗?既然有了律法才使我们发现自己有罪,而且也是因着律法才引动了人要去犯罪、要违背律法,那么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如果没有律法,我就不知道何为罪。
接着,保罗就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句话。他说: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当没有律法说“不可起贪心”这句话的时候,我们里面有没有觉得这是贪心呢?
其实,当你看到别人东西好就贪心的时候,你的良心也是不安的,但文化和人性却给我们很多借口,就会觉得这是人之常情。甚至我们觉得社会的进步,其实就是靠着贪心;我们个人的进步,也是靠着争竞,就是我要比别人强,我要得到人家的东西。这种说法,这种所谓的文化、所谓的人之常情、所谓的人心的本能,其实都起源于罪,并且是罪欲和私欲的一个结合体。
为什么要有律法呢?因为有了律法以后,你就知道这是罪。比方说,当我贪恋别人东西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这叫贪心。如果没有律法,你心里会很模糊,会觉得这是人的天然,不是罪。
接下来第8节: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什么叫“罪是死的”?就是在通常的时候,你不会觉得这些罪的存在,虽然它存在你里面。今天,当你看见一样东西并贪恋它的时候,你发现自己有贪心,因为你知道律法。但是,在没有律法的时候,这样的想法没有出现或不是那么明显的时候,你是不是就没有罪呢?其实罪性都在你里面,因为我们以自我为中心地来判定事物。“人不利己,天诛地灭”这种心态本身就存在我们里面——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这就叫罪。
“然而罪趁着机会”——趁着什么机会?就是一个事件或一句经文(就是诫命)显出来说“不可贪心”,然后你突然就发现“贪心”这个词进入你的心中,你看见了那些原本不被注意、似乎沉默不动的罪,全蠢蠢欲动、全活过来了。
这个“看见”是好事还是坏事呢?表面上看,似乎是因为我读了律法,然后突然发现自己有很多罪了。但其实这些罪本来就在你里面,只是没有律法的光照,没有律法将它显明出来,你不以它为罪,你可能也不知道这些罪。
第9节: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其实我们很多人在成为基督徒或者没有成为基督徒的时候,都会有这种想法——不信主或没读过圣经,我倒好了。甚至之前也有人对我说:“妳最好别给我传福音。妳不传福音,我不知道福音,那我不信神也没有罪,也不会被审判。妳现在跟我传了福音,我不信的话倒好像是我拒绝神了,我反而要被审判了。”
人们会有这样的想法,是由于不了解圣经,因为圣经让我们看到,神的方式是:你若没有律法,就不在律法之下审判你,但会按照你里面的良心来审判你。良心里面,你仍然是知道这些罪的。虽然没有律法、没有圣经一句句写得清清楚楚地向你显明,但你良心里面也有。所以,有一天按照你的良心来审判你的时候,你是不是能做到良心平安?而这个平安是不是带着很多自我掩饰、自我遮蔽呢?
所以,如果你说我不知道福音就可以的话,其实这是不公平的,因为你虽然不知道福音,你仍然知道神,因为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每个人都知道。不知道福音的人,是按照你所做的和你所知道的,也就是你良心中所知道的是否相符。如果你达不到,它并不存在一个达到百分之百、百分之九十,还是百分之六十……只要你达不到完全,你就不能和完全的神在一起。当然,如何审判是由神定的。
我们今天知道福音,并且,在接受福音后,每个基督徒都说自己是罪人。而与此同时,很多非基督徒不觉得自己是罪人。那是不是基督徒就比非基督徒更坏呢?有了这个信仰,或者说看了圣经的人,是不是他们里面有更多的罪呢?显然不是。
真正的原因是,当你见到光、被光照耀以后,你就看得见自己身上很多的污浊,也看得见周边的污浊。这时,你就会向神来求洁净,求神的赦免。同时,你会俯伏下来,不再自以为义,也不再自以为是。这时候,真正的救恩才能临到,因为只有知罪者、祈求者,才能得到赦免。所以,这里并不是说没有律法人就可以好好地活着——这个“活着”也可以说是行尸走肉的活着,是不知罪的、以罪为无罪的那种“活着”。
接下来9节后半部说: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这里的意思是,诫命(神的光)临到时,罪就活了,看得见了;当我看见罪是活的,我就死了,因为罪的代价就是死;或者说,“我就愿意死了。”
耶稣基督在呼召我们的时候,也说deny yourself,否定那个原来的你,过去那个有罪的你,让他死,你则重新在主里面活过来。这就是律法和罪、和人三者间的关系。
第10-11节说: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这里我们看到,本来神的诫命是让人来遵行的,使人可以不犯罪,可以活着。诫命的目的是使人能够活着,但因为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没有以神的话语、神的诫命为中心,完全不能遵行诫命。我们就像亚当夏娃一样以自我为中心,想要像神,想要口腹的饱足、眼目的情欲,特别是骄傲得要像神一样,所以他们吃了分辨树善恶树上的果子,因此就死了,就得罪了神。死,就是与神隔开。我们现在也是这样。
神的诫命原本是想对亚当夏娃说:“不要吃这个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你吃的时候就必定死。”意思就是说,吃的时候,你就在罪中了。这个诫命是让他们活的,但是罪(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却引诱他们悖逆神的诫命来吃这个果子。吃了,就死了,所以就是“杀了我。”亚当夏娃这个例子就很好地解释了这一段经文。
因此第12节说: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其实律法和诫命在这里是一样的。这里的律法指的是摩西五经,也指神所设立的律法,并不是人间的法律。
第13节: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打个比方,上帝讲的“不可吃这个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个诫命是让人死吗?不是。这个诫命是良善的,叫人不要吃,但罪却使人违背这个诫命去吃了。所以使人死的乃是罪,不是诫命。
“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这里的意思是:罪,就是我们要以自我为中心,自己来判定、分辨善恶,自己来看神所说的话是对是错、是好是坏、对我有益没益……这一切都是罪。以自我为中心的罪是何等的恶,因为它竟然可以藉着神良善的诫命,来引动我们反抗神。
罪与我们似乎是同在的,你有时看见它,有时没看见它,甚至你有时觉得以自我为中心的罪好像是最合理、最美善的,是最为我好的。有时候,在我们的文化中,觉得自我中心的分辨善恶是最值得骄傲的智慧,以为自我中心地分辨善恶是一种人类的智慧,甚至高于神的律法。这一切都是罪,是恶极了。
我们一起祷告:
亲爱的恩主,我们今天来读你的话语,发现我们真是常常活在罪中却不自知。我们以为我们活着,其实我们已经死了。今天愿你的光临到我们,你的话要像光一样照在我们的脸上、心上,让我们看见自己的罪,让我们看见我们里面的罪是何等的活跃;让我们看见这种罪的文化、罪的土壤、罪的人性是如何像狮子吼叫一般在我们四周游行,也在我们里面游行。求你使我们可以因着这个“看见”,来到你面前,切切地求你的保守;来到你面前,感恩你的赦免。主,谢谢你!愿你保守我们远离罪,不受试探。谢谢主!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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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可以个人或小组一起讨论。欢迎留言分享):
1) 诫命的目的是使人能够存活,是上帝爱与恩典的表现。请试举一两个具体的例子说明这一点。
2) 生活中,我们常常没有能力实践神的诫命,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