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林前 10 章
哥林多前书第 8 章开始,保罗详细讨论了哥林多教会信徒所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能不能吃拜祭过偶像的肉?之所以会有这个问题,是因为在当时的罗马,市场上贩卖的肉类都会在预备阶段就献祭给偶像。对此,保罗提出了一个宽泛的原则,来说明我们应当如何使用世上的资源。他引用了诗篇 24:1,这里说,“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林前 10:26)。也就是说,既然万物都源于 神,所以地上一切物产我们都可以吃,而不必追究这些食物之前是否曾经被用于异教拜祭。这个原则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有两个方面的应用
第二,正如我们在哥林多前书 5:9-10里所见, 神期望基督徒积极参与与非信徒的商业和社会往来。如果信徒只买基督徒或犹太人卖的肉,当然不用担心这些肉是否曾用于供奉偶像。但是保罗主张,信徒要和社会大众保持来往——事实上,整个哥林多前书第8章所关注的内容,都是假设基督徒与非信徒之间有着广泛的社会关系。 神并没有要求基督徒脱离社会,相反,他呼召我们进入包括职场在内的社会各领域。当然,这种参与是有界限的,这一点可以参考哥林多后书 6:14-18。
哥林多前书 10:31保罗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任何行为都可以用来荣耀 神,保罗真正强调的是,我们必须分辨自己的行为,包括工作,是否符合 神在世上的旨意。对此,判断标准不是我们有没有跟非信徒来往,有没有用那些曾被他人用于错误用途的东西,有没有接触与 神为敌的人……这些都不是!判断标准在于:我们所做的工作,是否有利于实现 神的旨意?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无论我们做什么,都能荣耀 神。
因此,凡是能造福人类和世界的职业,都是荣耀 神的真实呼召。农民和店员、工厂老板者和环境监管人员、父母和教师、普通选民和政府官员…… 只要是忠心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们就都是在回应 神的呼召,并且都能在事奉中享受真正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