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3:19-24
19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22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24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亲爱的弟兄姐妹平安,我是施玮传道。很高兴有机会在空中和您一起考察罗马书。今天,我们要继续查考罗马书的第三章。
律法叫人知罪
我们从罗马书3章19-20节开始: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这两节经文特别讲到行律法不能使人称义,而律法的目的就是让我们知罪。它就好像一个标准,人站在这个标准面前,就可以知道自己欠缺什么。欠缺部分就是罪,罪的原意就是不能达到目标,射箭射不到靶子。罪的根本是人以自己为中心。当人以自我为中心来行心中的善的时候,即便是善,也与神所设立的善和完全有距离,因此这都是罪。
律法叫人伏在审判之下
既然人做不到,为什么要有律法呢?首先,神已经将什么是善、什么是祂的完全显明在人心版上了;但这个显明在人心版上的神的律法,它有相对的模糊性。因为人犯罪以后,良心就被玷污了——它被文化、世俗的风尚、自我或各样的罪性玷污了,不能完全地、清楚地显出神的心意。所以上帝要用律法来显明我们这些在律法之下的人。
什么是律法之下的人?所有人都在律法之下,只有进入耶稣基督的救恩,进入耶稣基督的方舟或逃城里的人才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所以这里说: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也就在罗马书三章一开始说的,神的永能与神性里面其实就包括了神的律法,是明明可知的,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人只有知道律法,或者说知罪、知道他在犯罪,他才必须受审判;如果不知罪,就不存在犯罪。所以神的公平就在于祂让所有人都能够知道祂的律法。也就是说,所有普世的人都知道、都只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
我刚刚信主的那天晚上,上帝来开启我的心灵。当天晚上我在床上躺不住,从小到大所有的事,我所做过的坏事都在我面前像放电影般一幕幕显现。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认罪。但很本能的,既然我在床上躺不住,我就爬起来,在床角跪下来为每一个罪祷告。其中有一些事当时还觉得挺得意的,并不认为是什么罪,但神也在那天晚上向我显明我做这事时的动机和心中所藏的恶。根据这个经验,我想,有一天当我们来到神的审判台前,上帝只要将我们的行为和心中所想的显明在我们面前,祂其实甚至不用审判,我们都会知罪,因为其实祂的审判与律法原本就写在我们心中。
无人能因行律法称义
因为这个缘故,祂说: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称义是什么意思?就是称为义。义是完全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律法有十条,不是十条都犯才叫有罪,是只要犯了一条你就不符合完全,就是罪。因为罪和义是相对立的,义是完全,不完全就是不义,就是罪。
所以这两节经文讲到三条:一是律法叫人知罪,二是律法让人服在审判之下,第三是没有人可以靠行律法称义。因为你不可能将律法行得完全。
就像耶稣对待那个在新约里的年轻人。这年轻人说他从小到大都是遵行律法的,耶稣看见这个年轻人也喜欢他,说明他的品德和各方面的教养是挺不错的。耶稣接着对他说:“那你就变卖所有,来跟随我。”这年轻人就觉得甚难,然后就忧忧愁愁地走了。这里什么叫完全?完全其实并不仅仅是你把律法行得多好,而是你可以跟随神,以神的义为义。耶稣让这年轻人跟随祂,这就是此刻给他的一个命令。如果你不能跟随,你其实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来做。
事实上,你回过头来想,如果这个人不能把钱财分给穷人,或说他不能舍己来跟随耶稣,其实他前面所说的完全就像我们说的——他做了很多事,但没有爱;爱就是将自己舍弃。
所以这里讲到“无人能因行律法称义”,一方面是说人很难、甚至是不可能行每一个律法,将每一条律法都行得完全。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律法不仅仅是你所看得见的十条还是一百条,更是以神为神,全然将自己交在神的面前。神所要的是,你要完全,像祂的完全一样。
基督的救赎与人的称义
那21-24节: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前面两节19-20节让我们觉得很沮丧,没有一个人可以行律法称义,律法只是让我们被显明是个罪人。那怎么办呢?其实在世俗的文化中,也有一种叫“悟”。悟什么呢?悟就是发现一切都是绝望、沮丧的,我们怎么做都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良善。
这种绝望也是世界上文化对神的寻求和认知过程中所遇到的。发现自己其实是没有可能完全的。因此,神的律法、神的爱,不仅是让你知罪,明白日光之下没有新鲜的事,明白自己身上是完全的败坏,它同时也让你看见盼望和救恩。因为我们的信仰是信、望、爱,它并不是仅仅让你死,而且让你复活;它不仅仅是让你看见你的必死,它也让你看见你可以得到永生。
所以,紧接着21-22节就来讲基督的救赎与称义。第一个是“如今”。“如今”,说的就是恩典时代。什么是恩典时代呢?就是神的义在律法以外的彰显。原来神的义完全是在律法中向我们显明,是一种审判,让我们知罪,让我们知道无法与神的义联合,甚至无法与神面对面。但现在呢?祂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显明出来什么呢?就是耶稣基督本身,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律法其实就是指神的话(旧约),先知就是旧约里面先知所说的。他们都证明了一点,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
什么叫信耶稣基督?信耶稣基督就是相信耶稣基督为我们死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披戴耶稣基督”,“躲在耶稣基督已经做成的救恩里。”因为你躲在这里面,神看你的时候,祂看见的是耶稣基督的宝血;而你在这世上生活的时候,你也是藏身于耶稣基督的。所以这些相信的人就被神看为义,因为祂的义袍,藉着耶稣基督穿在我们的身上。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白白”的意思是说,这个义是上帝藉着基督的救赎赐给一切相信的人,人并没有付出自己当有的代价,或说人所付的代价远不足以称义,因为前面说过,人不可能称义。
但是,这个“白白称义”不要被理解成这个救赎是白白的。我们对于救赎是没有任何贡献的,我们只是领受者,但是给予救赎、完成救赎的上帝自己,三位一体的神——圣父、圣子、圣灵,不是白白的。祂们共同来做成这样一个救赎,是付上了独生爱子的生命代价,也付上了圣灵随时与我们同在的代价,为我们祈祷、叹息的代价;也付上了天父的大爱,在义和爱之间,祂将自己的独生爱子舍了给我们。这些代价是极重无比的,因此基督的救恩、救赎是极重无比的,只是对于我们这些领受救赎的人来说,我们没有任何贡献,我们仅仅是完全的领受者。
好,今天我们先分享到这里,下一次我们会继续分享罗马书三章后面的经文。
我们一起祷告:
亲爱的阿爸天父,何等感谢你!在你面前,我们看见自己实在是一个罪人。越是认识你,越是认识你的律法、明白你的话语,越看见自己是何等不配来到你面前。但主啊,你却不是一个让我们绝望而死的神;你是一个让我们生出盼望、生出信心,在爱中复活的神。因此,你让耶稣基督你的独生爱子来到世上,让道成为肉身,替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以至于我们可以披戴耶稣基督,披戴祂的义袍,披戴神的义袍,被你看为义。在这一件宝血所制成的义袍之中,亲爱的恩主我们的心何等地感恩,我们的心里充满敬畏。主啊,愿你使我的一生不会走出耶稣基督的救恩,不会因着骄傲而离开宝血的遮盖。主,谢谢你!我们自己行律法不能称义,唯有基督的救赎使我们称义。感谢主!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