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肖兰教会中有一位姐妹因为孩子误交损友,而染上了毒瘾,以致教会中的一些弟兄姐妹对她有了看法,觉得她教子无方,不该再参与事奉。这位姐妹为此很苦恼。是啊,这件事向我们每一位基督徒发出了一个提问:如果我们周围有人犯了错误,我们该用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他呢?听说有人曾挑战葛培理牧师,问他有关同性恋问题,葛牧师引用圣经回答了。最后他们问:“要是你的儿子是同性恋,你怎么处理?”葛牧师说:“我会更爱他!”其实,葛牧师的这个回答也正是耶稣对待我们这些罪人的态度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耶稣是怎样对待犯罪之人的,从中也让我们学习怎样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去爱周围的人。
亲爱的弟兄姐妹,耶稣来是为了救我们脱离罪的深渊,让我们能回到父,也就是神那里去。现在,就让我们从圣经中进一步来认识神的救赎大爱,领受这无比的厚恩吧。
从刚才所读2-6节的经文我们看到,有一个在行淫时被捉拿的女人被文士和法利赛人带到了耶稣的面前。显然,这个女人是在通奸时被捉拿的,但奇怪的是,犹太领袖只带了她一个人来,并没有把那个男人同时带来。实际上,这种做法已经是罔顾律法了,因为犹太人的律法规定,应该用石头把双方打死。是的,文士和法利赛人这样做,其实是别有用心的,他们要利用这个女人,使耶稣落入他们的圈套。犹太人的领袖问耶稣应该怎样处置这个妇人。如果耶稣说,不应该用石头打死她,那么,犹太人的领袖就可以指控耶稣不遵守摩西的律法;但如果耶稣叫众人处死她,那这些犹太人的领袖又可以去向罗马人告发耶稣,因为当时犹太人受罗马人的统治,而罗马人是不允许犹太人私自用刑处死人的。那么,面对这样一个两难的问题,耶稣要怎样回答呢?让我们来看7-11节经文。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是的,耶稣说用石头打,犹太人便不能指控祂违反律法,但祂又提出只有无罪的人才可以拿石头打,耶稣的这句话实际上是强调了宽恕和怜悯的重要。
弟兄姐妹,当别人犯错被捉住时,我们是否也像那些犹太人领袖一样,很快地便对那犯错的人下判断呢?我们如果这样做的话,岂不好像我们自己从来没犯过罪一样吗?我们要知道只有神才能审判人,面对过犯中的人,我们所要表达的首先应该是爱和宽恕,而不是定人的罪。
从第9节经文我们看到,听了耶稣的回答之后,那些犹太人的领袖们从老到少都静静地溜走了。他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明白,自己是不配向那妇人扔石头的。11节经文告诉我们,耶稣没有定那妇人的罪,但也没有纵容她犯罪,耶稣叫她回去,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弟兄姐妹,对于耶稣的话,您有什么感受吗?是的,耶稣也同样会随时宽恕我们生命中的任何罪,但认罪和悔改是代表人心灵上的改变,透过神的帮助,我们一切的过犯都可以得到耶稣的宽恕,停止犯罪。
在查考接下去经文前,这里,肖兰先要带您去耶路撒冷观赏一个盛大的节日庆典: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住棚节的第一个晚上,正在举行“圣殿的光辉”庆祝活动。这个名为“圣殿的光辉”庆祝仪式,被安排在圣殿的“妇女院”中,我们知道圣殿的最外院是外邦人院,再进去就是妇女院了。此刻,整个妇女院都筑起了楼座,可以容纳许多观览者。在妇女院的正中处备有四个巨型烛台。入夜了,四个大烛台都被点燃,据说这个亮光可以照耀到耶路撒冷的每一个角落,而且这烛火将通宵燃烧,直到第二天鸡叫的时候。在这个庆典仪式中,那些被认为是全以色列最伟大、最有智慧、最圣洁的人都会在神的面前跳舞,并吟唱喜乐和赞美的诗篇,群众则在场观礼。圣殿的光辉,驱散了夜的黑暗,人们在这光辉中,载歌载舞,欢庆、喜乐,哎,您感受到了这个欢乐的气氛吗?
当活动结束,那些灯火熄灭的时候,我们看到主耶稣站在人民的中间,这回祂又要带给人们什么重要的信息呢?
从第20节经文我们可以知道,耶稣对犹太权贵说话的地点正是在圣殿妇女院的库房,就在人们载歌载舞庆祝“圣殿的光辉”这样的背景下,耶稣宣称:“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生命的光”在这里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从生命的源头发出的光;还有一个意思是赐下生命的光。正如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不会有花朵开放一样,我们的生命如果不经耶稣的光照亮,也开不出恩典和美丽的花朵。此外,耶稣的这句话还强调了“跟从”祂的必要性。这里,“跟从”的意思是指一个人整个的身、心、灵都顺服主,如此的顺服就是行走在光中了。我们如果单独行走,必然会跌倒,因为人生当中有许多问题不是我们本身有限的能力所能解决的。人若单独行走,必然会走错路,因为我们没有人生安全的地图。行走人生的道路,需要有属天的智慧。如果有一个向导带路,或身上有一张精确的地图,我们就能平安地走完人生旅程。这里,耶稣告诉我们,祂就是我们人生路上的向导,只有祂才拥有人生的地图。跟从祂,人就能平安地行走人生路,并且在将来进入神的荣耀里。从13节和19节的经文我们看到,对于耶稣的宣称,文士和法利赛人始终抱着怀疑和敌视的态度。因为耶稣说祂是世界的光,这无异于公开宣布自己就是弥赛亚。犹太人一听到“光”这个字,立刻就会联想到神。旧约《诗篇》27:1节说“耶和华是我的亮光。”《以赛亚书》60:19节又说:“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弥迦书》7:8节也说:“我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作我的光。” 因此,有拉比曾经说过,弥赛亚的名字就是“光”。耶稣宣布祂是“世界的光”,就等于同时指出再没有人高过祂了。从第13节经文我们看到,犹太人听见耶稣说这话时的反应是:祂的话凭据不足,不能叫人相信。因为犹太人的律法规定,任何话必须有两个证人加以证实,才能当真。对于犹太人的疑问,耶稣的回答是双重的。
在14-19节经文中,耶稣指出,凭祂一个人的见证已经足够了。因为祂确知自己的权柄,并不需要其他见证人的支援。这就好比一个权威的外科医师,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他不需要其他人再来支持他的观点。他本身的医术就是他最好的见证人。这并不是说这位外科权威因为拥有了专业知识,所以很骄傲。不,他的这份自信是因为他对自己所知道的事有把握。同样,耶稣深知自己与父神的亲密关系,凭着这个关系说话,已经足够,再也不需要别样权威来支持祂所说的了。尽管如此,耶稣还是指出,事实上,除了自己以外,祂还有第二位见证人,那就是父神。那么,父神又是怎样为耶稣的权柄作见证的呢?(1)父神的见证,见于耶稣所说的话。除非神赐下知识,否则没有人能说出像耶稣这样智慧的言语;(2)父神的见证,见于耶稣所做的事。除非有神的同在,否则没有人能作出耶稣所做的许多事情;(3)父神的见证,见于耶稣对人的影响力。耶稣能改变人心,这绝不是人力所能及的,这分明是来自于神的力量。耶稣说,文士和法利赛人认为祂的话不足信,没有人为祂作证。实际上祂的话有双重的见证人,第一是祂对自己权柄的确信;第二是父神为祂作证。
在第15-16节经文中,耶稣提到祂的审判权。耶稣指出祂到世上来的目的并不是要定人的罪,而是要拯救有罪的人。然而,一个人对耶稣的态度如何,本身就是对自己的一个审判。耶稣在此指出人常常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标准判断人和事,因此只看到表面而无法深入。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论断就属于这一种;但神的判断却不是这样的,神的判断是根据一切的事实,包括隐藏的事实在内,这种判断事物的能力唯独神才有。耶稣说祂的判断不是人的判断,却是神的判断,因为祂和父神原是一体的。末了,耶稣坦白地指出文士和法利赛人根本就不认识神。因为他们不相信耶稣和祂所说的。神曾设计了整个以色列的历史,期望犹太人见到神的儿子时,能够认出祂来,结果他们竟不认得祂,这是多么可悲啊!原因在于他们太固执于自己主观的想法、主观的做法,以及他们对宗教主观的态度,这一切导致了他们看不见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