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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栽培】约翰福音:生来瞎眼者得见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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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兰
23 Nov 2016

亲爱的弟兄姐妹,平安!欢迎收听由“环球广播电台”为您播出的圣经灵修系列节目“丰盛的生命”。我是主持人肖兰。

         前不久,肖兰教会里有一位眼科医生在读了《约翰福音》第九章后,惊讶地对肖兰说:“作为一名眼科医生,我见过许多病人得医治,其中也不乏瞎眼者重建光明的例子。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生来就是瞎眼的人被治好的,这在医学上简直是不可能的。”是的,这位朋友所说“生来瞎眼者得医治”的那个神迹被记载在约翰福音第九章中,待会儿,就让肖兰同您一起来分享这个神迹所带给我们的信息吧。

        亲爱的弟兄姐妹,按照宣称,耶稣既然是赐人生命的主,那么,祂能够让生来瞎眼的人重见光明,也就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好,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约翰福音》第九章,从中一起来认识这位行神迹的主耶稣。我们今天要读的经文是《约翰福音》9:1-34节。

        从其他几卷福音书中我们知道,耶稣曾经治好许多瞎眼的人,但刚才我们所读经文中的这个瞎子却与其他的瞎子不同,第1节经文就告诉我们,这是一个生来瞎眼的人,耶稣在这人身上再行神迹,治好了他的病。在犹太人的传统思想中,罪与苦难常常是联在一起的,一个人如果受苦,一定是因为他犯了什么罪。因此,当耶稣和祂的门徒遇到这个瞎子时,门徒首先就问耶稣:“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显然,生来就瞎眼的人,在出生之前是不可能犯罪的,因此,多半是他的父母犯了罪吧!旧约说神会为了父母的罪而惩罚儿女,直到三四代呢。这里,门徒对苦难的理解似乎是十分合乎“圣经”的。但是我们看到,耶稣的回应却将这问题从逻辑因果的纠缠,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第3节经文,耶稣告诉门徒,他们的这些观念都是错误的,这人瞎眼,是为了要在他的生命里显出神的作为来。是的,神经常容许一些试炼和灾难临到人,因为正是在那些时候,神才有机会向人显明祂的能力和荣耀。在这段经文里,我们看到,正是因为这人瞎眼,所以现在他才有机会认识基督并相信了祂。

         第4节经文,耶稣回答了门徒问题之后,便对他们说:“趁着白日,也就是还有机会的时候,我们必须做那差我来者,也就是神的工。”这人生来就瞎眼,以致神的工作可以彰显。所以,在那情况下,神的工作就是使那瞎眼的人重见光明。神的工作是迫切的,机会来了,很快便会流失,为神作善工的机会,今天也许会来到,但明天就不存在了。“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这里的“黑夜”指的是人肉身的死亡。黑夜将到,我们在世的事奉将要永远成为过去,所以,我们应当利用神给我们的每一刻,按神所喜悦的来事奉祂。

        第5节经文说,耶稣在世上为人的时候,是世上的光,所有到祂那里的人,必不在黑暗里行走。而这节经文,主耶稣更是特别指着祂事奉传道的日子说的。

        第6-7节经文讲的是耶稣医治瞎子,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为何耶稣要用唾沫和泥浆揉在一起,抹在瞎子的眼睛上。但从经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瞎子得医治,还需要以某种顺服耶稣的简单行动,来参与在整个医治的过程中。耶稣给瞎子的眼睛抹上了唾沫和的泥浆后,叫瞎子到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瞎子顺服耶稣的命令,去池子一洗,眼睛就能看见了。这里我们要注意一下这个池子的名字,这个池子的名字叫“西罗亚”,圣经告诉我们“西罗亚”翻出来就是“奉差遣”的意思,是的,这绝不是巧合,约翰福音一再向我们指出,耶稣是父神所“差来的那一位”,这里,耶稣就是以这种身份来行使父神重新再造的能力——使生来瞎眼的人重见光明。

        8-12节的经文告诉我们,瞎子得医治的事情在他的邻舍当中引起了纷纷的议论,这个神迹使许多人感到惊异。他们问他是怎样得医治的。瞎子说:“有一个人,名叫耶稣,祂和泥抹我的眼睛”。显然,这时的瞎子并不认识耶稣,在他的心目中,耶稣还只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个医术很好的医生吧。弟兄姐妹,我们知道约翰福音中的神迹只是一个“记号”,记号的目的是要现出耶稣的身份来。同样,这个神迹也提醒我们,生来失明的朋友得见光明,不是因为接触了西罗亚池子的水,而是因为那位“奉差遣”者。生来瞎眼的人,起初或许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但随着故事的继续,我们看到他渐渐认识了这位给他带来光明的主。

        从13-17节经文我们看到,不可避免的麻烦终于又发生了。因为耶稣和泥开瞎子眼睛的那一天,刚好是安息日,所以,文士和法利赛人当然地认为耶稣触犯了有关安息日的律法。犹太人的律法规定安息日不可做工,而耶稣却在安息日给人治病,而且医治瞎子也不是什么抢救紧急病人,所以,祂这样做显然是违法的。从经文中,我们看到人们由对律法的关注,渐渐转移为对耶稣身份的纷争。有人认为一个不守安息日条规的人,绝不可能是来自神的;也有人认为耶稣做的工,可以证明祂是来自神的,既然不能否定神迹,那看样子,只能让得见光明的人来作见证了。我们看到这位得见光明者,他对耶稣的认识是逐渐递增的。先前他只说:“那名叫耶稣的人”,如今,他说耶稣“是个先知”。

         与这位重见光明者相比,犹太领袖的顽梗和不信正好是背道而驰;如果说得见光明者从黑暗进入光明,那么犹太领袖就是越发离开光明,逐渐进入黑暗。犹太人的不信表现在他们碶而不舍的否定,他们叫来了重见光明者的父母,想要再次否定这个神迹。面对犹太人的逼问,重见光明者的父母又是如何应对的呢?显然,他们除了确认自己的儿子是生来瞎眼的之外,并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作纠缠,似乎有难言之隐,经文在这里直接指出,他们“怕犹太人,原来犹太人已经定好了,不论是谁,只要承认耶稣是基督,就要把那人赶出会堂”。

         从24-34节经文我们看到,法利赛人再次追问那重见光明者,他们不但说:“你应当归荣耀给神”,他们甚至还要求他起誓,见证他们的“知识”,也就是他们所认为的“耶稣是个罪人”的说法。但那重见光明者显然不愿意接受犹太领袖的这个“知识”,他只知道他所经验到的神迹。不过我们看到,法利赛人不肯放过他,他们一再地纠缠于神迹的过程,他们要确定耶稣怎样犯了安息日的条规。从经文15、19和26节来看,他们已经连续对这个问题追问了三次。“你们这样追问,难道你们也要作耶稣的门徒吗?”这句反问出自那被审问者的口,真是一个极大的讽刺!这里我们看到,法利赛人坚称自己是摩西的门徒,因为,他们知道神对摩西说话,可是他们并不知道耶稣是从哪里来的。那重见光明者的回应是一针见血的:“一个罪人可以行这样的神迹吗?神会听他的吗?神不是只听那敬奉祂、尊祂旨意之人的话吗?何况这还是一个创世以来未曾出现过的神迹呢!”这里,让我们再来看第25和33节经文中重见光明者的回答:“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见了。”“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作。”是的,耶稣在他身上施行了神迹,这是他亲身的经验。在任何压迫和不容的情况下,重见光明者都坚守了这经历的真实性。对于重见光明者的见证,法利赛人的做法是,骂他,将他赶出会堂。

        亲爱的弟兄姐妹,盼望我们都能像那位重见光明者一样,不单接受真光,更能勇于为光作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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