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为了神托付给他的福音使命,甘愿摆上自己的一切、牺牲自己应得的权利,包括薪酬待遇等等。一个理所当然的权利,保罗却没有用过,为什么?
然而,保罗并没有为自己不受供养的做法而自夸。他并非为了表现自己与别人不同、能自食其力,以显示他比其他使徒更正义、更敬虔、更爱教会、更体恤弟兄姐妹……不!保罗认为这是神对他的特别拣选与特殊恩惠。
“基督的爱激励我”永远是保罗事奉的最大理由与动力。我们若能专心为基督而活,就能轻看个人的权利了!
《哥林多前书》9:12-18
12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何况我们呢?然而,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13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 14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 15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我写这话,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因为我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 16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17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 18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