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封听众来信:
牧师,您好!我和一位姊妹在学校认识有一段时间了,彼此心里都存着爱慕,只是还没有说出来。前几天,她向我表白了。现在她对此感到很忧虑,认为自己做得不对,怕上帝责怪她。她的理由是《雅歌》3:5节说: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啊,我指着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嘱咐你们: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
我们两个在真理上不是很清楚,不知道如何解决。盼望牧师给予真理上的解答,有根有据。恋爱当中是不是弟兄一定要先认出姊妹呢?因为亚当见到夏娃的时候,就知道夏娃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对于恋爱中的男女,这可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这里,就听听牧师如何根据圣经的教导来回答这个疑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