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林前 7:20-24
在主要讨论婚姻及独身问题的一章里,保罗对“呼召”和“工作”提出一个重要观点:若其它条件相同,信徒在信主前什么生活处境,信主后最好保持自己原有的生活状态。对今天西方世界的大多数人来说,保罗在这里所处理的具体问题可能影响不大,但在今天地球上许多地方却极为关键。这个问题就是:如果身为奴隶的信徒有机会获得自由,他们该怎么办?
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在近现代社会,不管是解放战争前南美洲的奴役,还是南亚那些债务缠身的苦力,又或是世界各国都真实存在的非法性交易,这些现代奴隶制与古代的情况都有所不同。
在保罗那个时代,虽然的确也会存在一些非常恶劣的情况,但当时有一些奴隶,尤其是保罗信中所指的家奴,他们至少在经济条件上,可能比好些自由人更好。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时不少受过教育的人,包括医生和会计,会主动选择成为奴隶。因此,对那个时代的人而言,很难说究竟是作奴隶更好还是做自由人更好。当然,需要强调的是,近现代的奴隶制,几乎总是严重贬低受奴役者的人格和生命价值。
在哥林多前书七章这里,保罗关注的问题不在于是否应该废除奴隶制,而是——身为奴隶的信徒是否应该寻求自由。我们很难确定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21节里确切的意思,因为原文希腊文的表达比较模糊,以至产生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解释。
新标准修订版圣经(NRSV)和一些解经书解释是:你蒙召时是做奴仆的吗?不要因此忧虑。即使可以获得自由,也要好好地利用你目前的处境。
但是同样可能的(我们认为更可能的)解释,是新国际版(NIV)、新美国标准版(NASB)和英王詹姆斯钦定本(KJV)所解释的,也是我们认为更为合理的解释:你是做奴仆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
无论保罗确切的建议是什么,他的基本信念是:与“在基督里”和“不在基督里”的重大差异相比,做奴隶或做自由人的差别相对较小。如哥林多前书 7:22所说,因为作奴隶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因此,假如没有强烈的理由要求改变你的身份的话,那么最好还是保持蒙召时的处境。
保罗在这里的教导,对我们的职场生活有重要的应用。我们可能觉得,获得一份“理想工作”,才是服侍 神、生命蒙 神喜悦的关键因素。然而, 神更关心的,是我们能否充分发挥手头每一份工作的价值。在特定情况下,我们可能有充分理由想要换一份工作。这没问题,可以放心去做。然而,任何一种合乎道德的工作,都可以用来完成 神的呼召,我们不需要把寻找“理想职业”当作自己的工作目标。世上并不存在“属灵”与“世俗”职业的高低之分。这提醒我们,千万不要以为 神只呼召敬虔的基督徒去教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