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上帝,我们进入了这个系列的第五课《对圣礼的认识与遵守》。我们信了三位一体的上帝——圣父、圣子、圣灵,之后我们需要加入神的教会,与众信徒一起相聚,一同敬拜、服侍上帝;而进入主的教会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接受圣洗礼。
论到圣礼,天主教一共有七种,即按立礼、坚信礼、结婚礼、擦圣油礼、告解礼、水礼、圣体礼,然而基督教只接受洗礼和圣餐礼为圣礼。为什么呢?有两个理由:
第一,这是主耶稣基督所设立的。马太福音28:19-20及路加福音22:19-20都清楚指明。至于其它的礼,耶稣基督都未曾提说过。
第二,具有圣礼的特殊表征。加尔文看圣礼为一种表记,奥古斯丁则认为是一种能将内在的属灵恩典,以外在可见的记号表达的礼仪。也就是说,上帝的恩典是看不见的,但它却透过可见的记号或表记来表达。既是如此,就需要有具体的物质作为恩典的媒介。
人需要这恩典的媒介来肯定神对我们的爱。在洗礼中,水是可看见的恩典媒介;在圣餐中,饼和葡萄汁是可看见的恩典媒介;加上圣道的配合,圣灵的临在,使圣礼发挥了效力。因此,我们说洗礼和圣餐礼是上帝藉耶稣基督在世上所设立的圣礼。
基督徒为什么需要洗礼?正确的洗礼动机又是什么?
我们为什么要接受洗礼?正确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多数人对洗礼的看法又是如何?这是我们今天所要探讨的。
一些人的洗礼动机是为了要成为教会的正式会友,履行教会的规定。你认为对吗?当然,洗礼是使人成为教会正式会友,这也是教会的规定;然而,这不应是我们洗礼的动机。因此这个问题是不对的,我们的动机是很单纯的,不应当混杂了其他不必要的目的。
第二,儿女都洗礼了,所以我也要洗礼。这是不对的!儿女是儿女,他们有自己与神的关系;我们做父母的也要与上帝建立关系。所以我很清楚我为什么要洗礼。我与耶稣基督的关系很清晰——祂是我的救赎主,我是祂的子民;我信靠了祂,祂救赎了我;所以我愿意接受洗礼,归入祂的名下。
第三,洗礼才能得救。不对!洗礼不能使我们得救。圣经很清楚地说得救是因为一个人相信主耶稣基督,罪得赦免后,他就得救了。洗礼只是印证我们是得救的人,是一个表记。
第四,洗礼可以洗去我一切的罪污。这显然也不对。能洗净我们罪污的是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是祂所流的宝血,是祂用生命顶替了生命使我们得救,不是透过洗礼。
第五,这是主耶稣的命令和榜样,所以愿意遵守。这是对的。因为耶稣在世的时候也接受了洗礼,祂也要我们接受洗礼。因此,我们应该遵照我们的主的吩咐去行。
第六,牧师要求我洗礼,不好意思拒绝牧师的好意。这个答案是错的。
第七,去世时才能以基督教的礼仪安葬,免得给孩子添麻烦。有一些父母亲担心自己若不是基督徒,也还未洗礼,将来去世时教会不替他举行葬礼。但他的孩子们都信了耶稣,该怎么办呢?请其他宗教的道士、和尚来处理又欠妥当。为着孩子的缘故,为了不给孩子们添麻烦,他们就接受了洗礼。动机是好的,但这并不是正确的做法。再说,父母亲必须很清楚自己与上帝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去讨好儿女。
另外,有人表示要在众人面前见证自己是已经信主的蒙恩人,所以接受洗礼。这是对的,因为洗礼是一种见证。我记得我以前在乡下带领了一位姐妹信了耶稣,她要接受洗礼。谁知第二天她告诉我说她妈妈反对。我说为什么?因为她妈妈说:“洗礼后恐怕就嫁不出去了。”非信徒看洗礼是一个正式的礼仪,正式成了基督教徒。如果还没洗礼,还可以拿香;还没洗礼,还可以嫁给不信主的人。亲爱的弟兄姐妹,洗礼是一个很清楚的见证,我必须要确信这一点。就好像婚礼是一个见证:我向全世界宣告:“我结婚了!新郎是某某人,不是我以前的男朋友。”我们必须要很清楚地表达,所以见证就说明了我们是基督徒。
第九,我的好朋友都洗礼了,所以我也照样做。不是的,不是去讨好朋友。这都不是一个正确的动机。
洗礼的意义
接着,我们要讨论洗礼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罗马书6:3-5说: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按这段经文,当我们领受洗礼时,表明我们与基督建立怎么样的关系呢?这里说“洗礼是归入耶稣基督,与祂联合。”表明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并得着了新的生命。我与祂联合了,祂的生命成了我的生命,从今以后我以新生的样式来活出基督。
《哥林多前书》12:13节: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或希腊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每一个信主的人藉着洗礼与教会建立怎样的关系呢?很清楚的,洗礼使他归入了基督的身体(就是教会)。从今以后,受洗的人就与教会中其他的肢体建立了生命的联系。因此,洗礼后不应与教会脱节,因为他是教会的一份子,他与弟兄姐妹是一个共同体,是在一个身体里面。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关系。
洗礼的方式:浸礼、滴礼、洒水礼
一些浸礼派的人认为以浸礼的方式来洗礼,更能表达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真理。你的看法如何?加尔文曾说:“至于受洗的人是全身一次或三次浸入水中,或只以水倾倒或洒在他头上,都无关重要。各教会都有自由照着各国的不同习惯去行。然而“洗礼”一词,原来是指浸入水中,古时教会行的也确实是浸礼。”这是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里很清楚地说明的。可见加尔文相当认同浸礼的方式。然而,因为长老宗长期以来的传统都是以滴礼、洒水礼,所以今天长老宗仍旧以洒水礼来表达。
我个人也觉得浸礼的形式似乎更能表达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真理。然而我们又要切记:不可将洗礼的形式魔术化或绝对化,以为仅能藉着浸礼的形式才能达到属灵的果效,进而否定了洒水礼的属灵意义。
耶稣真是埋在地里、与主同埋?其实不是的。按形式而言,耶稣是被葬在平面的坟墓里,并非埋在地底下。所以将人浸入水中,也不能说是完全符合与耶稣同葬的形式。因此,在洗礼的形式上争论是毫无意义的,我们一定要切记这个很基本的要理。
但浸礼派的人总是强调一定要浸礼,没有浸礼是错的,甚至那是魔鬼的学说。这说法似乎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了。按浸礼派的看法,长老宗与信义宗以洒水礼或滴礼的方式来洗礼,完全不符合圣经的教导。可是,我们却不以为然。理由是第一,按浸礼派威士博士(K.S.Wuest)的研究,希腊文 baptizo 有三个基本的用途,第一是描绘船沉没了(就是被水淹盖),第二是描绘染布者将布匹放在染料内上色(就是被染料完全掩盖),第三是描绘窑匠将陶器放在窑内(就是被火完全掩盖)。也就是说,洗礼应该是以全身浸在水中来进行。
然而,按着神学词典,baptizo也可以用作“用水浇或洒在其上。”如《马可福音》7:3节,原来法利赛人和犹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遗传,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路加福音》11:38节:这法利赛人看见耶稣饭前不洗手便诧异。犹太人洗手一般上都是把水舀出来洗,而不是把整只手放进盘里洗,否则整盘的水都被污浊了。所以用原文baptizo来解释,也不一定完全正确。
第二,后来浸礼派的人就用了希伯来文 tabal这个字,与希腊文的bapto或baptizo相通,它也可以翻译成“蘸”或“浸入”。但《利未记》14:6节论及祭司要将活的鸟、香柏木、朱红色线、牛漆草等一同tabal于鸟血中。请问鸟血有多少啊?它怎么可能把这些香柏木、朱红色线、牛漆草完全都染了色呢?因此,这绝对没有可能是完全浸入血中,因此tabal这个字似乎只有《利未记》6:28节及11:32节指着浸入来说的,其它都不尽然如此。有时候用这个词汇说:“用血洒在祭坛上。”而这个洒就是 tabal。
总之,我们记得不要把浸礼绝对化;滴水礼、洒水礼也是重要的。我下回再继续与大家分解浸礼的方式。
我们同心祷告:
亲爱的主,我们感谢你!你的话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让我们更注重与你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以形式来代替了内在的生命和意义。求主给我们智慧,也有谦卑的灵去学习你的真道,带领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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