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5:18-21
18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19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21就如罪做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做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亲爱的弟兄姐妹,很高兴又与您在空中相遇,让我们可以一起来查考神的话语。我是施玮传道。今天,我们来看罗马书5章的最后四节,也就是18-21节。我们先来读神的话语。
18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19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21就如罪做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做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当我们看这4节经文的时候,我们心中真是生出何等的释放和感恩。
亚当(人类)的悖逆
这里说:“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就是指亚当和夏娃吃了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他们因着眼目的情欲,今生的骄傲,也更是因着要成为神而吃那树上的果子,违背神的命令。因为这一次的过犯,人从此就有罪了。也就是说,人会以自己为神了,于是众人都被定罪。
“照样,因一次的义行”——哪一次的义行呢?就是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替人死了,担了世上所有人的罪。这里的“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并不是指所有的人因为耶稣基督做了这件义行,所有的人都得到永生。而是说祂所做的这件事(就是救恩),使得所有人都可以得到永生。但是这个救恩要具体地在一个人的生命中有效,需要他自己承认、相信并且接受这个救恩。也就是说,这个救恩的礼物、恩赐是给所有罪人的,可以遮盖每一个罪人的过犯,可以遮盖每一个罪人有罪的、必死的生命,但前提是这个罪人要这个礼物。
接下来19节说: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这又是一个对照的句子。亚当和夏娃罪的根源是悖逆神——神让他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除了这一棵树不要吃。但他偏偏要吃这棵树上的果子,因为悖逆。
因此今天,我们这些因着亚当的罪而有了原罪的罪人,我们和他有同样的天性。如果我们悖逆神,其实这个悖逆是我们天性中自然而有的。常常说青少年会叛逆,其实我们每一个人,我们生命中的天性都是悖逆神的,都是不愿意顺从,要自己来判断、审时夺势,自己来决定自己的走向。我们要把这个主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我们就觉得舒服,心里踏实。虽然我们(无论信还是不信的人)在理论上都知道人是有限的,甚至也知道有时候我们就一些物件的设计和方向其实是有害于别人的,甚至可能有害于自己,但是我们也不愿意交出主权,这就是罪人悖逆的天性。
耶稣基督的顺从
相对应亚当的悖逆,就是耶稣基督的顺从。耶稣基督如何做成这个救恩?祂不是自己来设计一个怎样的救恩的方式,祂是让天父的旨意在祂身上畅行,即便祂在上十字架之前,祂在客西马尼园汗滴如血,祂请求神将面前的这苦杯挪去(就是上十字架的苦杯),就是死。
什么是死?并不仅仅是肉体的死,而是天父掩面不看祂。掩面的那一刻,就是天父与祂之间的隔绝,因为世上所有的罪都压在耶稣基督身上,所以圣洁的神掩面不看祂,与祂隔绝。对于三一神来说,祂们之间的关系是极为紧密的,所以这种隔绝其实就是死。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的最后一句:“愿你的旨意成就,照你的意思,不要照我的意思。”这就是最大的顺从。这个顺从能够颠覆和改变人的自我为中心。自我为中心,就是要照我的意思成就;而顺从就是照你的意思成就。罪的核心就是自我为中心;顺从、义的核心就是以神为中心。
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的生活中其实有很多的张力。如何来判定我们做一件事情究竟是出于神,还是出于私欲?其实很简单,如果这件事仿佛是我们的天性,出于我们自我的考量,为了达到我们的目的,那它就是罪。如果这个决定是出于神的感动,出于圣经,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思,不是按照自己以为对神好的意思,而是顺从上帝给自己的安排,这就是跟随了耶稣基督。
在这方面,作为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我非常深地体会这一点,因为我们很多的时候是愿意以自我为中心的,甚至我们爱神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来爱,我们做神的事工也是以自我为中心。一旦神让环境或祂明确地呼召和感动与我们自我为中心设计的方案、道路不相合的时候,我们就心生怨言。
上帝常常藉着环境说话,上帝也藉着我们的属灵同伴、属灵长者对我们说话。但一旦这些话、这些感动让我们不舒服(也就是说,没有按照我们所预期、所设定的、我们要求神为我们安排的道路来走),我们就会觉得与神之间有割裂。
宗教情怀常常会让我们愿意自我牺牲,但这是“自我”愿意牺牲,而不是成为五饼二鱼放在神手中。我们有很大的血气来为主做什么,甚至想让神帮助我们成为世人羡慕的人,用这种方法吸引人归主。
其实成功神学就是悖逆神的一个很好的例子。神的救赎方式是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成为替罪的羔羊。今天,成功神学确实拥戴耶稣为王,就像当时的人拥戴耶稣成为君王,期待耶稣为他们实现所谓宗教的理想。但上帝真正喜欢的不是献祭,不是你给祂多少金银、多少牛羊,而是顺命;上帝喜悦的是一群愿意对祂说:“主,我在这里”的人。
今天,我们是不是能够来到神的面前,学习耶稣的顺从?当我们顺从的时候,我们成为义。什么是义?就是当我们顺从的时候,我们的心思意念、我们的行为和我们的生命都是按照神的要求,或说任凭神的意愿而行。神的意愿就是义,我们自己的意愿不可能是义。
律法本是外添的,律法本身或
遵行律法都不能使我们得救
20节说到: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这里讲到律法本是外添的,律法不能成为我们的得救,遵行律法也不可能使我们得救。唯有顺服神。因为律法是为显明过犯,只是让过犯显多。律法并不能使我们得着神的喜悦。
21节讲到:就如罪做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做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保罗再三地把律法、罪和恩典三者并列来讨论,让我们看见——唯一解决罪的方法是恩典,不是律法;只有在恩典之中,我们才能够脱离罪,但是只有律法才能让罪显出罪的本相,使我们能明白我们身上什么是罪。
因此,读神的话语使我们明白自己什么是罪,我们得圣灵的帮助,使我们能够脱离罪;因着耶稣基督,我们脱离了罪,处在“不再与神隔绝”的位置上。
我们一起祷告:
亲爱的恩主,真是何等感谢你。我们都是罪人,纵然懂得律法,我们仍然陷在罪中;我们纵然学到各样的知识,我们仍然拿这些知识,拿这些罪的条例去论断别人、审判别人;我们纵然拿律法来审判了自己,我们也只能死在绝望之中、无力自救。今天,我们来到耶稣基督的面前,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要因信而成圣。
亲爱的恩主,你来帮助我们,帮助我们在你的恩典中远离罪,在你的恩典中做一个顺服的人。顺从,就是将自己全然地摆在你的面前,被主使用。孩子多么盼望自己能像那个五饼二鱼的小孩子一样,交出自己生命的全部——不在乎他的多少,不在乎他是荣耀还是残缺,不在乎他能做什么,而是交在你的手中,也不在乎你究竟是按我的方式,还是按我所不喜悦的方式来使用我的生命,因为这生命是你的。
主啊!愿你的旨意畅行在我的生命中,如同畅行在天上,因为你的爱是我里面的满足,是我能够顺从的保障。主,谢谢你!因你使我们更明白你,明白你救赎的大爱,也明白你的律法。感谢主!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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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可以个人或小组一起讨论。欢迎留言分享):
1. 今天的查经在哪里触动了你吗?
2. 你在生活中是否常常与神讨价还价?
3. 你是否愿意交出生命的主权,全然地将你的生命交在神手中?为什么?
4. 怎样才能实际地操练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