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次节目中,我们介绍了宗教改革领头人物马丁路德的成长过程,在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会看到,1517年之后,路德的人生就跟教会改革运动密不可分了。这一场影响深远的运动,其导火索是关于赎罪券的争议。
其实,在赎罪券最早出现的时候,只是教会为了方便信徒表达悔过的一种安排——信徒犯错后,教会鼓励他们不单在口头上表达悔过,也要用行动来表达自己悔改的真诚。这种做法逐渐流行,教会就针对不同形态的过错,订立了相应的补偿行为。比方说,如果你偷了隔壁人家的钱,那你就应该全额赔偿所偷的款项,不单单是口头说声对不起;如果你偷了别人的牛,那就应该还给人家一头牛或两只羊……但很多时候,错误行为的直接受害人可能已经不在了,又或者那个错误不方便用具体的东西来偿还,因此教会就要求,犯错的人把一定金额的钱以奉献的方式交到教会,以示悔改之心。例如,如果一个人撒了谎,他除了口头上表达后悔,还当买十块钱的赎罪券。
到了中古末年,用金钱补偿错误的观念和风气已经相当流行。一个负面的影响就是,有人会以为,不论做错了什么事,只要事后买一张赎罪券,就可以获得上帝的饶恕了。渐渐地,对人悔改心志的要求放松了,焦点放到了“买赎罪券”这样一个行为上,购买赎罪券变成了一种功德性的善行了。这就是赎罪券的主要弊病。
与赎罪券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来自当时教会自身——教会在经费不足时,往往会劝说信徒购买赎罪券,以此筹款。事实上,中世纪后期,罗马教廷屡次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大规模推销售赎罪券。1517年,罗马教廷为了重建宏伟的圣彼得大教堂,需要筹措一大笔资金,因此发动了一个覆盖全欧洲的大规模的销售活动,负责推销的人为要达到筹款目标,不择手段地大力推销,整个行动极度商业化。
一天,路德在路上碰到一个喝得醉醺醺的信徒,就劝他不要再这样喝酒,没想到对方当场拿出一张赎罪券,说:“我醉酒虽然不对,但是买了这张赎罪券,我不就可以放心喝个够了吗?”这件事情对路德的刺激非常大,终于他对赎罪券这个东西忍无可忍,要提出抗议了。他写了一篇讨论赎罪券功效的文章,列举九十五个赎罪券不能带来赦罪的理由,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九十五条》,引爆了宗教改革运动。《九十五条》特别指出,人的罪不会因为任何人的宣告或签名就能获得上帝的赦免,因为赦罪是上帝的权柄,赦罪必须从基督耶稣而来,前提是信靠耶稣基督的代赎,而不是包括购买赎罪券在内的任何一种善行。
《九十五条》一出来,立即引发了强烈反响。一方面是大家对教会的腐败已经累积了许多不满,现在终于有人发声了,自然乐于支持。还有一件事也助长了《九十五条》的迅速传播,那就是欧洲当时刚刚发明的活版印刷技术。在活版印刷技术投入使用之前,印刷品的成本非常高,活版印刷术极大地提高了印刷效率,降低了印刷成本。当时负责印刷的人看到,《九十五条》对社会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因此就大量印刷,迅速分送到欧洲各地。在这些有利因素的推动下,马丁路德反对赎罪券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欧洲。
不过,当时仍然有相当多的人支持罗马教会的立场,对路德的言论表示非常不满。教廷的反应一开始并不强烈,因为类似的反对过去也曾经一再出现,所以罗马教廷认为这个事情也会很快平息下去的。他们并没有采取什么特别行动针对路德,只是要路德所在地区的大主教想办法平息争论。那位大主教请路德以大局为重,不要制造太多混乱,而马丁路德是一位真心爱护教会的圣职人员,他反对的只是赎罪券这一件事情,并不想制造太多争议。所以,当主教来劝他的时候,
路德答应不再进一步探讨赎罪券的对错问题,但他加了一个附带的条件——反对他的人同时也要保持沉默,不要再挑起争议。负责前来劝说他的大主教认为这个条件是合理的,答应了下来,劝路德的对手们也保持沉默。就这样,1517年爆发的这一场关于赎罪券的争论,到了1518年的时候基本就平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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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虽然平静下来了,但赎罪券引发的基本争论并没有解决。《九十五条》清楚指出,真正的赦罪只能来自上帝,而不是任何人的承诺。假如这个观点成立,有一个问题就无从避免——在属灵的事情上,包括在赦罪这件事情上,罗马教宗的权柄到底有多大?如果赞同教宗的权柄,认为信仰生活的决定权在于教会本身,那么,教宗告诉信徒的话,就拥有了圣经般的权威。这样,人怎么样才能获得上帝的喜悦呢?按着教宗的吩咐去做就可以了。反过来说,如果《九十五条》提出的观点是正确的,赦罪的权柄只在于神,而不在于任何人,那教宗就并不像当时的人们所想象的,有那么大的权威性了,那这位在地上代表耶稣基督的教宗,他的代表性又有多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