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预备《哥林多前书》的查经信息时,过去生活中的一幕情景突然出现在肖兰的脑海中。那时候肖兰的儿子还很小,大概只有三四岁吧。有一次他跟奶奶讲话,讲完之后还像个小大人似地加重语气说:“你知道吗?你明白吗?”小孩子怎么会对老人家用这种教训的语气讲话呢?看着儿子的神情和语调,肖兰突然发现——那不是自己平日教训儿子时的样子吗!怎么会全跑到他身上去了呢?或许这就是言传身教吧!在不知不觉中,身为家长的我们已经在用自己的言行影响着我们的孩子。是的,身为家长,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成为孩子效仿的榜样,因此我们又怎能不注意自己的品格和修养呢?细想一下,其实不仅是家长,学校的老师、教会的传道人、牧师不是同样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要树立好的榜样吗?对于这一点,使徒保罗同样给了我们很好的榜样和教导。今天我们继续藉着《哥林多前书》4章14-21节的查考,来学习怎样在教会中以身作则的来事奉神,服侍人。
亲爱的弟兄姐妹,刚才所读的经文让您想到了什么呢?重拾前面的话,保罗虽然情词恳切地剖白了自己为福音的缘故所受的苦楚,以及自己是如何以乐观和善意的态度来面对逼迫他们的人。可是,心思慎密的他立即便联想到这种自夸的说白,也许会叫聆听者感到良心上的不安,使他们感到羞愧难当。所以他立即便补充一句:“我写这话,不是叫你们羞愧,乃是警戒你们,好像我所亲爱的儿女一样。”(第14节)
也许,对那些自高自大的人略施手段,使他们感到羞愧会大快人心;尤其是对一向自命智慧与能力都不同凡响的哥林多信徒,能够挫一下他们的锐气,也未尝不是美事。但这却不是保罗要达到的目的。保罗说这番话,绝不是要宣泄他对他们的不满,因为哥林多信徒并不是于他无关痛痒的第三者,他可以尽管羞辱他们一番后便离去不顾;他们却是他所亲爱的儿女,是与他性命相通、生死攸关的。因此,保罗断不能置他们于错误的境地而不顾,更不能计较自己是否是他们错误行为中的一个受害者。不!一切自身的感受与得失都不能理会了,最要紧的是让他们知罪悔改。所以保罗说他要“警戒”他们,这不单是一个对错误的提醒,也是一个要求回转的呼吁。
保罗说哥林多信徒是他所“亲爱的儿女”(第14b节),因为他们是他“用福音生了”(第15b节)的。就这句话,我们便可以确定哥林多教会是由保罗建立的。保罗是哥林多教会的创办人,就是这样的关系也使他取得了一个在该教会独一无二的身份。“你们学基督的,师傅虽有一万,为父的卻是不多。”(第15节)纵然亚波罗、彼得等人也曾在哥林多信徒中间服事过,并且作出不少的贡献,但总不及保罗在那里披荆斩棘、从无到有地把教会建立起来的丰功伟绩。所以,单就这个历史渊源,保罗已经可以声称他在哥林多教会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了。
但是保罗并没有因此而把教会视为他的个人产业,因为他深深明白“惟有神叫它生长”(林前3:6)的真相,也领悟出“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林前3:7)的道理。哥林多教会不是属于他的,更不是他个人成就的证明;他不可以用教会来证实自己的才干与能力,或者以教会来实践个人的梦想,满足一己的权力欲望。他自称为哥林多信徒的父亲,重提自己“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他们”(第15b节),目的不是要证实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地位,或要求任何的特权待遇,而是要陈述一种感情与承担。保罗是哥林多信徒的父亲,这个亲密的关系使他不能自已地投注了自己的情感和关怀。他热切地盼望哥林多信徒能够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他迫切地要求他们改过迁善,不再在错误的思想和生活里踟蹰不返。并且,他更觉得在使哥林多信徒成长以及悔改的盼望里,自己有不能推卸的责任。中国古谚说:“养不教,父之过”,也许更适当地道出了保罗的感受。因此,在知道哥林多教会存在着如此多的问题后,保罗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要过问。
因着这种父子般亲密的关系,保罗也就不避嫌地大胆要求:“所以,我求你们效法我。”(第16节)这是一个狂妄的要求吗?对父亲而言不是。父亲绝对有权要求儿子效法他,也有义务要使自己成为儿子学效的好榜样,这就是我们所谓的“身教”。前不久保罗刚刚提到自己为福音的缘故所受的各样苦楚,为所服事对象的好处的缘故,所持自甘枉屈的态度,这正是他愿意对福音、对真理坚贞刚毅,但却对神和人群柔和谦卑的最佳说明。保罗说:“我求你们效法我”所指的正是这种为福音而生,为他人而活的生命榜样。
保罗若对自己忠诚,当了解到他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完人。他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论断自己,或视别人对他的批评为极小的事。但是,总不能否认的是他那种绝不妥协的倔强态度、择善固执的脾性,常会招来别人的抗拒或误会;而过分直率、坦白的教训,不留情面的指责,也使他无法与所有的人继续保持和善友好的关系。在静下来自我反省或午夜梦回时,也许保罗也会为自己的性格与使命感到若干的遗憾吧!但是,面对着由他用福音生出来的儿女,保罗自觉无法再作任何自谦自抑了。福音果真有改造生命的能力吗?基督徒真的需要不以福音为耻吗?如果保罗向信徒声称他所传授的真理是如假包换的确切,他所做的伦理要求并不是无理过分的高调,那么起码他自己就必须以生命为注码,全然服膺于他所传讲的真理,对别人的伦理要求同样也应该是对自己的要求。“我求你们效法我”保罗所说的,难道仅仅是一个理论上的可能,道德上的“应该如此”吗?不!那已是他个人生命的写照,是具体的表现了。传道者怎能与所传的道分割开呢?“我求你们效法我”这句话正是保罗对他的信息认真而负责任的表现。
为了证明自己的言行与福音信息相一致,保罗差派了他的助手提摩太到哥林多教会去,目的是要“提醒你们,记念我在基督里怎样行事,在各处各教会中怎样教导人。”(第17节)就这一句话,我们可以看出保罗是非常热切地渴望以他个人的生活榜样作为典范,以引导哥林多信徒拨乱返正。基于某些没有提及的理由,保罗无法抽身立即到哥林多处理那里的教会问题。但他却以信函要求信徒效法他,又差了一位助手去做他个人信仰生活纯正的见证。这里保罗并没有利用他作为哥林多教会创立者的身份,诉诸自己的权威来强迫信徒屈服;相反,他是以个人的生活为榜样,诉诸个人的见证,希望藉此感化他们。他之所以打发他“所亲爱、有忠心的儿子”(第17节)提摩太前往,也就是要使提摩太作他自己的延伸,就像他亲临哥林多教会一样。
不管今天教会的行政结构如何现代化、理性化,也不论是否应该引入各种企业管理的观念来使教会运作顺畅、井然有序,教会始终还是一个“人治”、“德治”的地方。正如圣经里保罗和彼得多次列举作长老、执事的条件,主要是集中在候选人的个人德行操守一样。今天,我们也很难想象一个有才而无德的人可以佔着教会的领导位置。当然这并不是说“光红不专”,没有恩赐、才干的人卻可以挑起管理教会的大梁,许多事物单靠属灵气质或心里火热也还是办不来的。但是,信徒仍有权要求传道者在生活言行上作他们的楷模,对信仰忠贞不二,於道德良心无愧;毕竟他们或愿意或不愿意,都已被命定了要把信仰人格化地表现出来的人。因此,每个传道者都要像保罗一样,把自己推荐给所牧养的弟兄姐妹,而不光是抽离地推荐某些理论或学说。保罗说:“提摩太必提醒你们,纪念我在基督里怎样行事,在各处各教会中怎样教导人。”(第17节)他深信自己日常生活的表现,以及对弟兄姐妹的教导并无二致,足可以作为所传讲之真理的证明。
在那个敏感的时刻,保罗只差派提摩太前往传达他的话语,而没有亲赴哥林多教会直接处理他们的问题。这样做也许很容易引起误会,叫人以为保罗性格怯懦,不敢面对人事上的冲突,或不同意见者的责问和挑战。为此保罗补充说:“有些人自高自大,以为我不到你们那里去。”(第18节)这里“不到”应该是指着不敢的意思。可能在哥林多信徒中间,有人认为保罗因缺少智慧与口才,所以不敢与他们相见,要辗转地藉着文字或间接的传话来陈述他的意见吧!保罗对于这个可能产生的误会反应是:“然而主若许我,我必快到你们那里去。”(第19a节)保罗用了一个颇为肯定的口吻,表达出他愿意到哥林多信徒中间。如今他之所以不能亲身前往,纯粹是基于某些他不能控制的客观理由。所以保罗并不是因为怯懦,才不敢与那些自高自大的人会晤;反倒他个人是积极寻求机会到他们中间呢!进一步,保罗再以挑战的态度说:“并且我所要知道的,不是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语,乃是他们的权能。”(第19b节)换句话说,保罗要看看那些惯于奢谈高言的人的具体生命实况如何,他们是否表里如一,活出自己所说的。当然隐含在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就是他怀疑这群“自高自大的人”是否真的在生活表现上是个智慧的人。
这里保罗将“言语”和“权能”作了一个对比,又说:“因为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第20节)“言语”在这里显然是指着自高自大的人所传讲的话语与教训的内容。保罗在这里要否定的是一切以人间的智慧言语来替换真实的福音的做法。“言语”和“权能”并不是真的彼此对立、水火不容;互相冲突的只是智慧的言语和真实的福音。从表面上看,智慧的言语比真实的福音更为合情合理,更引人入胜。前者是智慧的,而后者是愚拙的;但惟有后者才承载着神的大能,能拯救人、改变人。所以保罗积极强调,他所传讲的福音虽然是世上的智慧人看为愚拙的,但却赋有神的大能。
保罗质疑那些传讲“高言大志”的人,因为他不相信他们的言语里带着神的权能。了解这一点,便可使我们避免误会或滥用“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第20节)这句话。许多主张“圣灵作为”或灵恩运动的人,都会引用这句话来作为对福音信仰者的挑战。他们认为不应过分强调言语传递的教导工作,传福音也不能局限在以言语口传之上,而必须以各样的神迹或特殊的作为来彰显神的大能,以吸引人心悦诚服的皈依。于是便有什么“权能布道”的说法。这里必须指出,保罗并没有否定以言语传递真理的优先地位,也从来没有主张权能性的神迹奇事等可以用来取代言语以作为传福音的媒介。他所否定的是人间的言语、智慧的言语,并且从保罗费力气地把自己所传讲的福音,与哥林多人的高言大智的言语相对比中,可见他是非常关注所传讲的道的真伪性的。神迹奇事本身是没有说明能力的,持异端、奉异教的人不是也能行神迹吗?有效、灵验并不是纯全福音的真确保证,唯有神的道才是信仰的核心,行为的规范。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白“权能”这个词,在这里并不是一般人所误解的神迹奇事,“权能”所指的是唯一具有拯救能力的十字架的道理——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这是说保罗在哥林多教会里从来没有行过神迹奇事吗?不!他曾经行过,并用以显出使徒的凭据来。但是,除了不得已的那次外,他却从来不为自己特殊的属灵经验和能力做过任何的夸口,也没有在书信里把神迹奇事的地位予以任何的抬举。虽然从使徒行传我们了解到,保罗确曾行过相当数量的医病、赶鬼等神迹,但在他的直接教导里,这些从不成为主要的课题,更不会与十字架的道理等量齐观。
最后,保罗以慈父的口吻对哥林多信徒说:“你们愿意怎么样呢?是愿意我带着刑杖到你们那里去呢?还是要我存慈爱温柔的心呢?”(第21节)保罗已肯定的指出他必重回哥林多与众信徒会晤,亲自处理他们中间的各种问题,又警告了那些自高自大的人别再传那些表面看来满有智慧,骨子里却没有神权能的伪道理。现在他则以一个问题的形式来鼓励他们悔改、归回:“转回吧!父亲怎么会乐意杖责刑罚他的儿女呢?”慈爱温柔的心才是他由衷的态度啊!保罗切切愿意怀着欢乐、感恩的心情回到他们中间去,但前提却是他们必须有可以令他有此心情的行为表现。所以这是一个祝愿,更是一个提醒和呼吁。
亲爱的弟兄姐妹,愿圣灵帮助我们,让我们的心意不断的更新变化,不仅让自己活像主耶稣,也能成为众人效法的好榜样。